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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计划科
污染控制科

宣教法制科

生态科技科
固废与辐射管理中心
信访接待中心

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站

环境科学研究所




[办公室] 负责人:李峰 电话:051253515048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机关工作;拟定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政务公开和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督办机关文电、行政会议、政务信息和档案管理等文秘工作;负责机关保密、保卫、安全、卫生、绿化、计划生育、接待、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职称管理和行政表彰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督办信访、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经费的计划编制申请、使用、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参与排污费征收,并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的预、决算编制;负责全市排污收费和污染补助资金使用审核等资金管理;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行政、事业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算及内部审计;负责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负责核算和监督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各类社会保险管理;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申请及办理物资、设备、车辆等控购手续;承办国家、省、市补助本市环境保护系统资金项目的审核;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各级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各项经费的使用监督管理。




[综合计划科] 负责人:宋健 电话:051253515748

  编制、上报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编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对其中的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审;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审核、核准等审批事项;参与办理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对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上报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和组织考核;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管理;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审核和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和状况报告;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





[污染控制科] 负责人:陆健峰 电话:051253522191

  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拟定全市环境功能区划;起草并监督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等污染防治的规范性行政措施;负责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市"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监管工作;扎口管理环保模范城市和卫生城市各项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物集中控制及处理,监督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和移地转移审批工作;负责进口废物许可证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磁辐射、放射性废物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控电磁辐射、放射源、核材料或核设施等环境安全。





[宣教法制科] 负责人:顾炳元 电话:051253529307

  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制环境教育规划、计划和年度宣传活动计划;负责协调环境新闻报道,发布全市重大环境保护新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法制、环境知识和岗位专业教育培训,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调研工作,参与组织起草本市环境保护规范性行政措施;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事务等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负责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生态科技科] 负责人:高燕 电话:051253518362

  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和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拟制并监督实施生态保护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和环保产业发展的规范性行政措施;负责初审新建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报告;监督检查全市自然保护区和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自来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恢复整治和湿地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畜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生态示范区、生态农业建设和技术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指导全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示范镇和生态村建设工作;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指导和推进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负责审查环境保护设备(产品)、环保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审查上市公司环境行为的鉴证申请;负责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及运行管理资质的审核管理;负责全市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参与企业清洁生产的推行和审计工作;组织自然资源核算工作;组织协调本市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条约的活动;监督管理国家、省、苏州市及市确定的全市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卫生镇(村)考核等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人:姜志刚 电话:051253581796

  拟定本地区环境监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按照市环保局授权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负责对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排污单位排污申报登记、核查及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保补助资金下拔提出建议;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环境监理报告制度;负责全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指导工作及环境管理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及管理。





[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张勤 电话:051253572740

  承担全市环境空气、水质、污染源噪声、生物、土壤等方面的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订;开展环境监测、污染监督监测,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政府环境决策提供环境监测信息资料;为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监测资料,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测、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参与"三同时"验收;提供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所需的监测和核实数据;建立本辖区应急环境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络的技术业务指导、监测质量保证和技术资质的考核;为社会提供环境科技服务和有关的委托测试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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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时间: 2007-12-05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