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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上报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参与编制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对其中的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审;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新、改、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审核、核准等审批事项;参与办理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方案的审批,负责对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组织竣工验收;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编制上报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和组织考核;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管理;管理全市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审核和发布全市环境质量和状况报告;配合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管全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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